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仅仅一日,鲜卑人就被打到丢盔弃甲。
情报有误,他们是进来偷袭的,又不是来死战的,自然见事态不妙,立刻就撤。
屈云灭在最前面,不停催促胯下的战马,他平时用刀,到了战场上用的是矛,他专用的矛,叫做雪饮仇矛,矛刃锋利、吹毛立断,上面带有三叉,整支矛重四十斤,只有屈云灭能把它挥舞的像是毫无重量。
而他每一次挥出去,都能带走至少三个敌人的性命。
鲜卑,是屈云灭的死敌,也是镇北军的死敌,见鲜卑人,必杀。
足足追出去一百多里,杀红眼的屈云灭才终于恢复了冷静,幸亏他的马够坚强,不然,早该累吐血了。
而回到大军当中,屈云灭总算想起询问,为什么大军到的比他还快。
他当时突然返回,都不确定自己猜的对不对,只是想来探探虚实而已,谁这么有本事,居然笃定这边出了事,直接就把雁门关三分之一的兵力全带出来了。
简峤已经回去了,是他的另一个部下,也是他的幼时好友,回答了他的问题。
“简将军得到情报,之后派斥候前往凉州,一探究竟,这才发现了鲜卑人的踪迹,我派人给大王送信,未曾想大王来得这么快,怕是与信使错过了。”
说话的叫原百福,有这么一个喜庆的名字,他人也长得很是和善,跟其他将军不一样。
屈云灭讨厌长得美丽的人,原百福算不上特别美,但确实有点水灵,幸亏他和屈云灭有交情,这才能长久的待在他眼皮底下。
屈云灭哦了一声,问:“简峤人呢?”
原百福笑:“说是回平阳,去办一件十万火急的事了。”
屈云灭脑袋上冒出一个问号,有什么是比算战功更急的事么?
想不出来,反正人已经走了,摇摇头,把雪饮仇矛随意的扔给一个小兵,他便进帐休息去了。
怒追二百里,有点累,益州他也不打算去了,正好原百福在这,派他去算了。
……
又过了一日,胡子拉碴的简将军,终于回到了平阳。
他火速赶到萧融客居的客栈,无比激动的对着楼上喊:“先生!
萧先生,请恕在下有眼无珠,先生大才,先生大才啊!
!
!”
而房间里面,萧融端着茶盏,悠悠的抿了一口,就跟没听到一样,还吩咐阿树:“多放点枣子。”
阿树:“……”
他默默的往前面的茶炉上,又添了一把红枣。
外面的声音实在吵闹,而且因为没人给他开门,阿树听着,这位将军好像都快哭了,他忍不住问:“郎主,不给他开门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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