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才一秒记住【爱看小说】地址:https://www.antiquessd.com
吃完饭后,他如同打了鸡血一般,
陆建升开始练习射箭,现在只能靠着上山打猎赚钱养家,毕竟柳里沟子村太偏僻了,这年头做生意那是投机倒把,更何况他也没有任何本钱。
直到天黑,陆建升才射罢。
入夜。
陆建升一个人躺在床上,
这年头农村人睡的早,尤其是没有电没有灯,糖糖和西西年纪还小又难得吃了一顿饱饭,所以早早就睡着了,
而白若曦自从生了孩子之后,白若曦为了照顾孩子,就和陆建升分开睡了。
家里就两间土房,一间堂屋,另一间就是睡觉的地方,一间小房间,一张垫了稻草的木床,一张土炕,中间被土墙隔开一半,
白若曦脸皮薄,再加上这个年代保守,陆建升平日干活很累,两人生了孩子后,基本没怎么亲热过。
陆建升现在也没其他心思,他现在心中全是重生的兴奋!
而且明天一大早他不仅要把野鸡卖掉,(他可不想白若曦和孩子们还吃那发霉的番薯米)下午还要进山打猎。
一夜无话
第二天
天还没亮,陆建升就醒了。
他轻悄悄的穿起衣服,然后来到堂屋看到野鸡还活着,不由面露喜色,毕竟野鸡死了价格那可是要大打折扣。
八三年政府是鼓励村民打猎的,县里还有收购站!
专门收购一些动物的毛皮,
像野鸡这种没有皮的,在县里也不愁卖,因为这个年代是缺肉食的,一般县里国营饭店会有人收!
不过县里太远了,五六十里地,像柳里沟子村很多人很多人一生都没去县城几回。
陆建升自然不会为了一只野鸡去县里,
他把野鸡装好,然后就前往乡里走去!
乡里也有收野货的地方,不过价格比县里便宜一些,乡里距离柳里子沟也不近,将近二十里的路程,来回最少要三四个小时!
陆建升背着装野鸡的麻袋向乡里走去,这年头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,连个自行车都没有,不过空气比后世好多了,只是天气还有些冷!
陆建升一路走到了乡里,冷风顺着脖领子往里钻,冻的他浑身发抖。
慢慢的乡里街道上赶集人多了起来,瞅准方向,陆建升前往了乡里唯一家国营饭店,陆建升在乡里干活的时候,听说这里收野货。
不一会街道上,只见两个红灯笼在寒风中摇曳,老旧的木门上还贴着去年的春联,不过也已经掀角儿,褪色严重了,上面还挂着“国营”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