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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天华的样子也越来越帅。
白皙的皮肤,高挺的鼻子,薄薄的嘴唇,一双丹凤眼,笑起来虽然看着有点坏,但很耐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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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店里好几个富婆都对林天华有意思。
曾经有个富婆更是出价每个月两万块钱想要包养他。
在当时,林天华每个月的工资才一千五百块钱。
两万块钱对他来说算是巨款了。
不过最后还是被林天华拒绝了。
林天华天生骨头就硬,吃不了软饭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,这天,他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。
哈北市三大帮派之一的毒蛇帮突然带着人来抢华青帮的场子。
这些年,华青帮和毒蛇帮虽然有点小摩擦,但并没有太大的冲突。
当时刀疤和几个小弟正在夜店的包房里喝酒。
三十几个毒蛇帮的小弟突然冲进包房对着刀疤他们就是一顿乱砍。
刀疤的小弟措手不及,一个来回就被砍翻了三四个。
刀疤虽然能打,但他自己怎么可能打得过三十几个人。
就在刀疤以为这次要折在这的时候。
包房外面突然传来一阵惨叫声。
毒蛇帮的小弟猛地回头看去。
他们还以为是华青帮的援军来了。
可当他们看向门口的时候,只看到了一个人。
林天华手里握着一把砍刀对着毒蛇帮的人一顿乱砍。
他握着砍刀的手上还缠着一条红布。
林天华在夜店这三年经常看到刀疤他们打架。
每次刀疤和他小弟砍人的时候都会在手上缠一条红布。
林天华曾经好奇的问过他们为什么要缠着红布。
刀疤的小弟对林天华的印象很好。
平时也很照顾林天华。
一个刀疤的小弟对林天华说道:“砍人的时候刀很容易砍飞出去,手上缠着红布条,刀不容易掉。”
“尤其是拼命的时候,即便没力气了,只要刀在自己手里,心里就有底。”
林天华一直记着他们的话。
毒蛇帮的人冲进酒吧时,其他人早就吓的跑没影了。
只有林天华跑到吧台,从吧台下面抽出一把砍刀,并用红布将砍刀缠在他的手上,折返回去救刀疤。
“刀哥,走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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