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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思违从身后来,温温柔柔地接过刀,把还活着的鱼大卸八块。
易思违很擅长处理跟血和肉有关的事。
她把狗的饭放到地上,让叫“易思违”
的狗大快朵颐。
莫乌莉说:“网上很多人说比格犬淘气,但是,其实只是没有照顾好而已。
运动量不够,主人的关心不够,捣乱只是狗发泄的方式。
但网上的人只知道怪狗,把自己撇得一干一净。”
他他把食材切好,打包,装进她的冰箱:“他们一开始就不该选这个品种。”
莫乌莉的冰箱里空荡荡的,凉丝丝的低温在脸上浮动。
她笑着,从他身后出现,把冰箱门关上:“是的。”
米饭还在蒸。
剩下的工作,莫乌莉可以自己做。
生鱼片而已,鱼肉都处理过,这还是很简单的。
她直接用手捏着生的鱼肉起来,送到易思违嘴边。
他吃下去,不管她递来的是什么。
莫乌莉沉静地问:“好吃吗?”
他颔首。
她没有把手拿开,美甲已经卸掉了。
他开始吻她的手指。
直到离开,易思违都没吃上饭。
医院来电话,他很快又赶过去了。
湿冷的季节是最漫长的,冬天与春天融在一起。
在医院工作,午休时间很难准点吃饭。
假如去食堂,多半要中途撂盘子走人,就算在楼上吃盒饭,经常一打开就要工作。
易思违经常饿着去工作,他也习惯了。
莫乌莉看了一眼时间,拿上手提包,独自出门了。
警察赶到是天黑以前。
从高档公寓进来,穿过前厅,就能看到一滩鲜血。
血曲折地蜿蜒着,往室内去。
在通往内院的路上,大理石地板洁白无瑕,与乌红色的血液形成鲜明对比。
周聿澍趴在地上,脸朝左侧,手向前伸,死不瞑目。
伤口在后脑勺上,凶器被丢弃在一侧,是他中学在加拿大参加滑雪比赛得到的奖杯。
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是死者的前妻。
莫乌莉穿着不刺眼的白色长裙,锁骨处的皮肤大片外露,长发滚滚落下,在室内也旁若无人地吸烟。
整个人像处在雾气的波涛当中,危险而淫-靡。
是她报的警,警察来到后,她始终表现得很镇定。
门没有破坏的痕迹,八成是熟人作案。
犯人趁死者不备,从身后袭击了他,瞄准脑干砸了好几下,下手相当凶残。
莫乌莉已经和警察叙述过情况。
她来找他,敲门没人应声,于是就输入密码进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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