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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政体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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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发达到一定的程度,国家就出现了。
在国家出现之前,人类团结的方法,只靠血缘,其时重要的组织,就是氏族,对内的治理,对外的防御,都靠着它。
世运渐进,血缘相异的人,接触渐多,人类的组织,遂不复以血统相同为限,聚居一地方的,亦不限于血统相同的人。
于是氏族进而为部落。
统治者的资格,非复族长而为酋长。
其统治亦兼论地域,开国家领土的先河了。
从氏族变为部落,大概经过这样的情形。
在氏族的内部,因职业的分化,家族渐渐兴起。
氏族的本身,遂至崩溃。
各家族非如其在氏族时代绝对平等,而有贫富之分。
财富即是权力,氏族平和的情形,遂渐渐破坏,贫者和富者之间,发生了矛盾,不得不用权力统治。
其在异氏族之间,则战斗甚烈。
胜者以败者为俘虏,使服劳役,是为奴隶。
其但征收其贡赋的,则为农奴。
农奴、奴隶和主人之间,自然有更大的矛盾,需要强力镇压。
因此,益促成征服氏族的本身发生变化。
征服氏族的全体,是为平民。
其中掌握事权的若干人,形成贵族。
贵族中如有一个最高的首领,即为君主的前身。
其初是贵族与平民相去近,平民和农奴、奴隶相去远。
其后血统相同的作用渐微,掌握政权与否之关系渐大,则平民与农奴、奴隶相去转近,而其与贵族相去转远(参看下章)。
但平民总仍略有参政之权,农奴和奴隶则否。
政权的决定,在名义上最后属于一人的,是为君主政体。
属于较少数人的,是为贵族政体。
属于较多数人的,是为民主政体。
这种分类之法,是出于亚里斯多德(Aristotle)的。
虽与今日情形不同,然以论古代的政体,则仍觉其适合。
氏族与部落,在实际上,是不易严密区分的。
因为进化到部落时代,其内部,总还保有若干氏族时代的意味。
从理论上言,则其团结,由于血统相同(虽实际未必相同,然苟被收容于其团体之内,即亦和血统相同的人,一律看待),而其统治,亦全本于亲族关系的,则为氏族。
其不然的,则为部落。
因其两者杂糅,不易区别,我们亦可借用《辽史》上的名词,称之为部族(见《营卫志》)。
至于古代所谓国家,其意义全和现在不同。
古所谓国,是指诸侯的私产言之。
包括(一)其住居之所,(二)及其有收益的土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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