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才一秒记住【爱看小说】地址:https://www.antiquessd.com
第五节赋税01
banner"
>
汉世田租取粟,赋诸地;口税取钱,敛诸人。
魏武平河北,下令收田租亩一升,户出绢二匹,绵二斤,而口钱始变为户调。
此时未有授田之制,户调田租,犹析为二,至晋武帝平吴,而二者又合为一矣。
东晋之制,见于《隋书·食货志》,云:“晋自中原丧乱,元帝寓居江左,百姓之自拔南奔者,并谓之侨人。
皆取旧壤之名,侨立郡县,往往散居,无有土著。
而江南之俗,火耕水耨,土地卑湿,无有蓄积之资。
诸蛮陬俚洞,沾沐王化者,各随轻重,收其赕物,以裨国用。
又岭外酋帅,因生口、翡翠、明珠、犀、象之饶,雄于乡曲,朝廷多因而署之,以收其利。
历宋、齐、梁、陈,皆因而不改。
其军国所须杂物,随土所出,临时折课、市取,乃无恒法定令。
列州、郡、县,制其任土所出,以为征赋。
其无贯之人,不乐州县编户者,谓之浮浪人,乐输亦无定数任量,准《通典》《通考》皆作惟。
所输,终优于正课焉。”
蛮夷收其赕物,盖各随其土之所出。
岭外酋帅,则征其贡而非税其民。
浮浪人所出,盖亦无定物,惟侨民虽云散居无土著,犹当与江南之民,同循户调之法耳。
《隋志》述其制云:“其课:丁男调布绢各二丈,丝三两,绵八两,禄绢八尺,禄绵三两二分,租米五石,禄米二石。
丁女并半之。
男女年十六已上至六十为丁。
男年十六亦半课,年十八正课,六十六免课。
女以嫁者为丁,若在室,年二十乃为丁。
其田亩税米二斗。
盖大率如此。”
二斗,一本作二升,盖据哀帝时之制言之。
《宋书·孝武帝纪》:大明五年,十二月,制天下民户,岁输布四疋,《通考》作尺。
盖就旧法而增之。
《晋书·李雄载记》云:其赋:男子岁谷三斛,女丁半之。
户调绢不过数丈,绵数两。
亦略循晋法也。
北魏孝文之制。
《魏书·食货志》:肃宗孝昌二年,税京师田亩二升,借赁公田者亩一斗。
齐、周之制,亦见《隋志》。
齐河清三年定令:男子十八以上,六十五以下为丁。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