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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都想不起了,却也没去寻过?”
燕止还是摇头。
后来,燕王南征北战,忙得很。
江湖传言千千万,各种关于他或真或假的小故事。
却从来没有一个小故事写过,燕王在百忙之余,曾去凭着身上一点一星的痕迹,试图寻找自己的过去。
他没有找。
慕广寒:“……可怎么会有人,不去寻自己的过去呢?”
没有了过去的人多可怜,像无根的浮萍。
而燕止,还是被捡回了西凉王室那样凶残又危机四伏的地方。
一个失忆的人,他究竟是如何在短短几年之间,成功变得像如今这样顶着“王”
的头衔,照拂着一方狼群,在世间肆意潇洒地存活。
不会惶恐不安么?
不会在午夜梦回,心里一片空荡么?
是,燕王是一只孤高的狼王,似乎总能很潇洒、浑然天成地什么都不在乎。
但,一个会因为点滴关心就露出笑意的人,又怎么会真的一点点都不在乎。
萤石的光交相辉映。
一会儿,不仅能融为一团,那柔光此刻还在一明一暗地闪动,仿佛天上的星辰一样顽皮。
慕广寒凑过去看,燕止浅浅莞尔。
“燕某以为,人生在世,过去既已是过去,记不记得也并不甚重要。”
“反正也无法再更改,不如向前看。”
“……”
慕广寒:“话也不能这么说。
你有没有想过,或许被你遗忘的记忆里,还有你的家人,甚至心爱之人?真的,别的不说,就你这手指上的疤,你若是南越人,能被咬成这样,你过去的心上人绝对极不好惹!”
“不过,也未必一定是咬痕。”
“说不定是干活弄伤的。
仔细想来,燕王手巧会做灯、会搭秋千,平日里还很会伺候人,指不定以前又是某个高门大户的家养的伺候奴仆呢?奴仆沦落西凉,必是个犯了错的逃奴!”
他这么信口瞎说,燕王竟也不生气:“嗯,或许。”
“……”
“逗你的!
你以前绝不是奴。
你自己看看你这掌心,拿卯辰戟磨的茧,和那些做过工匠和干过农活的茧,根本不在一处地方!”
“加之你身上的少许几处疤痕,也都是战场刀斧伤。
不曾有一点奴隶的鞭痕。”
其实之前在簌城的时候(),聊天时红药姑娘也曾念叨过?()_[((),以燕王的种种天资与才能,他失忆前就算不是来自某高门权贵,至少也是大富之家。
可这又有了另一个怪异之处。
——贵族或富商家的少爷,怎么可能不认字呢?
大户人家都要文化素养。
哪怕是个远亲、伴读,甚至小厮,也该送去上过私塾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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